2009年10月13日17时许,白柳镇老龙沟村支书付某报称:本村四组村民王某为首的约二十余人抢走村上正在发放的秋季财政补贴麦种600余斤,导致发放工作无法进行。接警后,所长李万鹏立即向局领导做了简要汇报,同时带领民警赶赴发案现场,展开调查走访,民警脚踩泥泞道路,经过一昼夜的艰辛努力,10月14日下午哄抢财物的首要分子王某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经查实,2009年10月13日11时许,老垄沟村干部从白柳镇政府领回本村秋季财政补贴麦种(绵羊31号),麦种运送到老龙沟村委会后,在本村学校向各组发放,组上领取麦种后,由于四、五组交通不便,通知群众在当日原地发放。12时许,发放工作如期进行,这时四组村民王某来到发放现场,以组长王先德当时未上门登记且私自填报为由,和发放人员大吵大闹,未经发放人员同意,擅自强行拿走麦种25斤,其他围观群众见状后,一哄而上,将600余斤麦种(价值1800余元)一抢而空,导致发放工作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