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3条、第12条的规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不是行政许可;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外事审批权的国务院部门颁发因公护照权、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不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而公安机关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的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公开。这里的“公开”具体指什么?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都要公开。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开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名称要公开;
(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公开;
(3)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要公开进行;
(4)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小煤矿、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小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车辆的营运证。由此对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文化娱乐场所的文件,某市文化市场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将该市130个娱乐游艺场所压缩到80个,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撤回行政许可?文化部门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还按经营条件的优劣决定哪些娱乐游艺场所予以保留?不予保留的,是否给予补偿?
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娱乐游艺场所,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行政许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撤回没有违法行为的被许可人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对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