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分析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动产抵押合同于担保法实施日(1995年10月1日)之前订立,当时因法律、法规未有规定登记才生效,故未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担保法实施后,对照该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

  不动产抵押合同于担保法实施日(1995年10月1日)之前订立,当时因法律、法规未有规定登记才生效,故未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担保法实施后,对照该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这份抵押合同属于登记才生效的合同范畴,但当事人未有补办抵押物登记,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看待这类抵押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理由是: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因此,研究这类抵押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相关条款。

  ②民法通则未规定抵押合同是否登记才生效,故这类抵押合同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三项条件,同时不具有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七种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其有效。

  ③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既然这类抵押合同有效,那么债权人就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种观点,无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无效。其主要理由是:

  ①尽管担保法实施前当时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这类抵押合同须登记才生效,但这类抵押合同在履行时间上跨越担保法实施日,在担保法实施后应当补办抵押物登记而未予补办,故应认定这类抵押合同无效。

  ②第一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是不妥当的。假设抵押人在担保法实施后又将同一抵押物抵押给了其他债权人(善意第三人),并且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试问,前后两个债权人到底谁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个问题的两难回答,可以成为第一种观点的否定性评价。

  第三种观点,效力中止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成立后生效,但其效力维持到担保法实施之日中止,如在担保法实施后补办了抵押物登记则恢复其效力,反之则不能恢复其效力。其主要理由是:

  ①在担保法实施之前,抵押合同签订时如果未有约定特别的生效条件,加之当时法律、法规未规定这类抵押合同须登记后才生效,那么应当认定这类抵押合同在成立后生效。[page]

  ②至担保法实施之日(以及实施以后),国家对这类抵押合同须登记后才生效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补办抵押物登记,就违背了这一强行性法律规定,那么人民法院就不应认可其继续有效。

  ③由于这类抵押合同在成立时已经生效,故而与其说它在担保法实施以后又无效,还不如说它在担保法实施以后效力中止。

  ④对于效力已经中止的抵押合同,债权人对抵押物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种观点,不对抗第三人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但因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故而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笔者即持这种观点。归纳的主要理由如下:

  ①基于第一种观点所表述的主要理由,这类抵押合同是有效合同。

  ②第一种观点所表述理由中认为,既然这类抵押合同有效,那么债权人对抵押物就享有优先受偿权。这种说法,在一般情形下是成立的,但在本文所讨论的特定情形下则是不成立的。第一种观点的错误原因在于:把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设定混为一谈,未作必要区分。

  ③在担保法实施以前,民法通则等法律未将债权与物权作明确区分,抵押合同在民法规范上一般被列入合同之债的类别之中,抵押权也自然而然地被归类到债权的范畴之中。这种立法上的先天不足,是形成第一种观点的主要根源。

  按照物权法理论,不动产抵押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要符合物权法三大原则:一是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二是公示原则(主要体现为抵押物登记);三是公信原则。若想不动产抵押权设定有效,则三大原则缺一不可。

  尽管担保法实施前民法通则等法律尚未规定不动产抵押权属于物权性质,但物权法基本理论早已存在,并早已在法学界、司法界形成了较多共识。在法律未作明文规定时,人民法院就应当遵循法理原则来探求并体现法律精神。因此,即便在担保法实施以前,人民法院也不宜认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有效。

  ④这类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属于债权合同性质,依照当时债权法的法律规范,属于有效合同。债权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合同各方有拘束力,但合同各方不能据合同约定来对抗第三人。

  在法理上,不动产抵押权终究属于物权性质,按照物权法中公示原则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从签订到登记,可以说是从债权到物权的性质跨越,因合同签订而约束合同各方当事人,因合同登记而约束合同各方以外的第三人。或者说,因合同登记而有效设定了抵押权,因合同登记而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page]

  人民法院不宜用债权法上的规定来支持当事人在物权法上的权利。第一种观点认为抵押合同有效则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是陷入了用债权法上的规定来支持当事人在物权法上的权利的认识误区。

  ⑤当事人以抵押合同形式来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债权人自登记之日起才能取得属于担保物权性质的抵押权,从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本文所讨论的这类抵押合同虽然生效,但未经登记,故只有债权的效力,其效力范围只及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而不及于第三人。如果第三人要求以抵押物清偿债务,那么抵押权人(债权人)不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075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动产权抵押合同是银行要的吗
您好,具体要看您的抵押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呢?
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不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抵押期间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合同生效。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 1、被担保债权的一定种类和准确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
不动产抵押合同抵押中心范本
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
抵押房子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且用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进行抵押的房产还应当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不动产抵押,请问会抵押名下的不动产吗
您好。请您将您遇到的问题清晰地描述一下。我才能看看怎样能帮到您。
云闪付提示,赌博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赌博本身是违法行为,需要看你之前进入网站是否是要进行赌博
被骗领皮,现在微信被封30天怎么办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出狱后罚款还没交,可以坐飞机高铁吗?
法律分析:可以坐飞机。我国对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没有限制交通工具的法律,但有限制时间和金额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
抵押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抵押权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担保物权
临沂修建房子如何给补偿
临时建筑如何补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合法的临时建筑、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的,可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如果是违法建筑,不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指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指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权
赤坎区房产纠纷律师:如何处理产权争议
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其中,如申请仲裁,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天水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赔偿
新房顶楼漏水一般赔偿多少要根据具体损失来判断,一般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来保修。新房顶楼漏水,其赔偿的具体金额是没有固定标准的,赔偿金额主要是取决于漏水
招远市处理违章怎么处理
需要前往违章当地处理。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