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国王,非常宠爱他那美丽的妃子。出去游园,妃子桃子吃到一半,笑着递给他,他很感慨地说:“多好啊,她吃东西还不忘记我。”她没经他许可就驾着他的车回娘家,他也宽慰愤怒的大臣:“我很感动,她是为了回家尽孝心啊。”过了些年,她年老色衰了,有次他想起这些往事,愤慨地和人说:“我现在想起来了,她当时竟然把自己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国王吃!驾我的车也不经我同意!太傲慢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严肃地说,男人变成或变回猪头的可能性是永远存在的;第二、在爱情和婚姻关系中,解释权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第一个道理,现在不少女人认定男人都是猪头——想到男人几万年来进化得这么失败,以致于出现物种退化,我经常为人类的未来担忧。而且问题在于,如果女人把男人当作猪头,他会以更快的速度变成猪头。不过我认为严格意义上来说,猪头存在于人性之中。
像所有的女人一样,我妈妈也经常数落我爸爸不好,说到激动的时候,她会流下悲愤的泪水;而我爸爸经常像很多男人一样,笨拙地看着这一切(这在女人看来是漠然)。他没有意识这是妻子在对他的行为作出官方解释,并寻求他提供更合理的解释,如果他不能解释,那就必须改革——对老公进行不断改良对大部分妻子来说是一种持续的生活状态。这种激情,就好象训练老虎飞起来一样浪漫;关键看老虎愿不愿意配合。
因此,换个角度来说,解释权才是这一切的核心。当双方对某一行为作出不同观点的论述时,他们实际上是在争夺话语权。例如这样的对话:
妻子(悲愤地):你天天这么晚回来,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女人?
丈夫(烦躁地):不是!加班啦!陪客户吃饭,我可也不容易的。
妻子(幽怨地):每次都这么说!(注意:男人的解释经常重复)你已经不爱我了吧?
丈夫(抓狂地):这都什么呀!我怎么不爱你了?
妻子(疑虑地):你为什么这么恼羞成怒?看来你的确是有鬼……
丈夫(以头撞墙若干下):…………
这段典型的对话帮助我们了解:双方对同一行为产生了巨大的理解歧异,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并且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解释才是正确合理的。这种情形,我们通俗地经常称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对解释权争夺的战争已经持续了数千年,据说古代的时候,清官也难以判决家务事中该权力的归属问题。
[page]即使在热恋时,双方也经常会发生对解释权的争夺。例如《东京爱情故事》中,完治认为莉香对他的爱有时不是爱,是捉弄,他这样深沉的猪头样子才是爱——这是典型的男人观点。因此男女经常对“什么是爱”这一定义作出反复的解释。但通常来说,男人在爱情阶段会无条件地放弃解释权——有人是部分放弃,有人是完全放弃。在这个阶段,女生有终审权,她永远正确,不需要解释,而她作出的解释,男生不得上诉——有时,男人幽怨地把这一情形称为“我的野蛮女友”。不过这种情形——即她是他“除了上帝之外唯一畏惧的人”——其实是潜伏着危险的,并不是可持续发展的。好多男人在婚后可以交出财政权,钱财统统地上缴,但他会寻求对自己行为作出更有利的解释。
更常见的是另一趋势:即男人寻求获得“不解释权”。达达主义画家特里斯坦·查拉的话表达了很多男人的心声:“我反对动武。但是我既不反对也不赞成持续不断的矛盾纠纷,对此我不予解释,因为我生来憎恨讲道理。”这种拒绝解释的态度不是放弃解释权的意思,而意味着他拒绝接受对方的解释;就像我们中国拒绝美国的人权报告,老是呼吁它别干涉我们内政一样。
当然,最恶劣的是开头的那个故事。其中的那个国王不但不须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还开始对妻子的行为作出解释。至此,攻守易势,一个时代结束了;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女人只能通过不断回忆自己年轻掌权时的辉煌来安度晚年。
为了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我建议任何热心维护女性权益的人们,在婚姻契约上加上最关键的一句:“本次婚姻及婚后双方一切行为的解释权归女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