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快捷便利的支付方式,深受现代人的青睐,然而,方便背后也会惹出大麻烦。安徽两姐妹面对面还钱,想通过支付宝支付,姐姐打了钱后,过了十几分钟妹妹却没有收到钱,感觉情况不妙,检查发现原来账号输入有误,钱打给了同名人。
家住安徽合肥的谢爱霞(化名)曾向妹妹谢爱丽(化名)借钱买房,陆续还款后,最终还剩4446元未还完。2013年11月9日,谢爱丽到谢爱霞家做客,谢爱霞想把钱还给她,由于不是整数,谢爱霞就选择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谢爱丽。谢爱丽告诉姐姐,她的支付宝账号是:xieaili626@163.com 。中午11点34分,谢爱霞于是根据谢爱丽提供的账号将钱打了过去,并注明“还购房款10000元余款,全部还清。”字样。
过了近10分钟,谢爱丽的手机却还没有收到任何钱打进来的提示和信息。俩人感觉事情不妙,于是谢爱霞根据谢爱丽提供的账号,一字一顿地重新输入,11点44分,又汇了1元钱。这下,钱立马就到了谢爱丽账上。俩人立马慌了神,刚才那笔钱肯定打错了。
谢爱霞立刻联系支付宝客服中心查询,客服告诉谢爱霞,该笔款项被转账至支付宝账号:xieaili@163.com名下,对方姓名也是谢爱丽,户籍地却是乐清。下午,支付宝客服跟谢爱霞说已经联系上乐清谢爱丽。11月10日,当谢爱霞再次联系支付宝客服时,支付宝客服回复谢爱霞乐清谢爱丽总是不接电话或手机打不通。后来,谢爱霞也通过邮箱、淘宝的阿里旺旺等方式给乐清谢爱丽留言,但没有得到回应。
无奈,谢爱霞于2014年7月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乐清谢爱丽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乐清谢爱丽返还钱款4446元。
乐清法院到乐清谢爱丽的户籍地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开放传票等法律文书,均没有打听到。后来乐清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2014年11月17日,乐清法院缺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谢爱霞说,她当时根据妹妹提供的支付宝账号,当输入xieaili时,她手机就自动蹦出“*爱丽 xie***@163.com”,她以为这个就是她妹妹的支付宝账号,就把钱给支付了。原来,两个账号都用了本人真名注册,只是安徽谢爱丽多了“626”三位数字。
开庭后,法官联系上了被告乐清谢爱丽,她对收到这笔“决外之财”没有异议,但她认为钱打错是谢爱霞的错误,跟她没有关系,而谢爱霞现在把她告上法庭,让她丢了面子,表示心中有气。
乐清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支付宝账户xieaili@163.com系由被告乐清谢爱丽实名注册登记,该账户内的款项应属于被告所有款项。谢爱霞因未详细核对收款人账户信息而将涉案款项错误转账汇款至与安徽谢爱丽支付宝账户名称颇为相似的被告乐清谢爱丽支付宝账户,乐清谢爱丽因谢爱霞的错误操作而致支付宝账户内余额增加4446元,其在经谢爱霞、支付宝客服通知后,应积极协助支付宝客服、谢爱霞将其账户内的上述款项返还谢爱霞,乐清谢爱丽至今尚未返还,已构成不当得利。法院最终支持了谢爱霞的诉讼请求,判决乐清谢爱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谢爱霞4446元,
乐清谢爱丽不服,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最终温州中院驳回乐清谢爱丽的上诉请求。
话题·法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在法律术语叫“不当得利”,司法解释还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可见,没有缘由得到财产,必须要归还原物主或交公,不能占有已有。所以,本案乐清谢女士不归还钱是不对的,肯定要归还不当得利款,而且有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所在。
本案乐清谢爱丽女士由于没有及时履行协助还款义务,她不仅成了被告,还要承担50元诉讼费,后来,她不服上诉,更产生新的50元诉讼费和其他上诉的费用。
话题·情理:
支付宝帐户无缘无故多出钱来,你说乐清谢爱丽女士走运吧,其实是挺背的。反正这钱也不能归她所有。自己什么事没做,却因为别人的操作失误,而给自己带来麻烦,最终还成为被告。乐清谢女士最后上诉,也都是基于自己没有错,而成为被告,觉得损失声誉的心理障碍,无法自拔。其实,在整个事件中,乐清谢爱丽女士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谢爱霞女士操作失误,就注定要乐清谢爱丽女士负起协助还款的义务。假设乐清谢爱丽女士接到支付宝客服电话后,就打算还钱。她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时间成本等,虽然他微不足道,但也是一种成本。
如果不当得利人不仅仅负义务,还有相应的权利的话,就更人性了。比如,他在还钱时,能得到对方的感谢,对给他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或能得到相应的劳务报酬就更好了。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