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改应确立近因原则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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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因原则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必须是造成保险事故结果的直接、有效的法律原因。我国现行《保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近因原则,但是,保险实务中,不仅保险人每每援引近因
近因原则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必须是造成保险事故结果的直接、有效的法律原因。我国现行《保险案件过程中自始至终必须考虑的原则,其统领整个《保险合同法》的立法和适用,因此近因原则应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理论中关于近因原则的表述,有的将其作为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这其实是一种错误认识,近因原则只是《保险合同法》的进本原则,不是保险业法和保险监管法的基本原则,因此,近因原则规定在《保险合同法》总则中较为妥当。
【作者:刘俊杰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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