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香港保险法——近因原则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因指的是一种主动而有效的直接导因,它促成一系列危险事故发生造成某一后果,而没有其他任何外力干扰,它用于确定某保险人对具体损失是否具有保险责任,它是保险赔偿的
近因指的是一种主动而有效的直接导因,它促成一系列危险事故发生造成某一后果,而没有其他任何外力干扰,它用于确定某保险人对具体损失是否具有保险更为发达。各种社会组织的兴起,是近时保险事业的另一显著发展。20世纪,保险事业由于自由竞争的结果,出现了保险托拉斯和保险卡特尔,保险业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联合起来,提高利润,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致的行动。各国纷纷制订保险监督法,加强管理。现代社会,相互保险组织及社会保险事业在各国普遍发展,保险的社会化趋势更为显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