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自行设立保险公司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有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自行设立保险公司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有特殊性的行业,不仅专业技术性强,而且其经营管理方式也与其他行业有显著的区别。它以订立保险责任作了规定:
1.行政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