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更新时间:2019-01-22 23: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闭(针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闭(针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公安机关:拘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4)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安全生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