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对五保户遗留的房屋进行竞卖,李某低价拍得涉诉房屋,事后被发现其在竞拍过程中恶意串通,村委会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密云法院审结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0日,某村委会对五保户张某去世后遗留的院落进行了公开竞卖,包括李某、张某某等人在内的13人参与竞买,在第一轮竞买过程中,李某出价13万元,后该次竞买结果被人撕毁。第二轮竞买中仅李某一人出价,后其以3万元中标,村委会对竞买结果予以公开确认。李某中标。后来村委会发现投标过程存在重大缺陷,以竞卖程序不合法为由,通知李某该竞拍结果无效。
2015年3月19日,李某将涉诉房屋拆毁。村委会就此事报警。参与竞买的郭某、张某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时承认收到李某给付的5000元,要求其不要参与第二轮投标。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不认可原告所说的恶意串通。李某认为竞拍结果出来后,村书记当场宣布李某中标,故李某与村委会之间的买卖合同应为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村委会采用竞买的方式对某宅院及房屋进行处分,被告李某作为竞买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参与竞买。依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李某在竞拍的过程中,通过给付其他竞买人钱款的方式,排除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价,导致最后其以低价竞得涉诉房屋,被告李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某村委会的合法利益,据此,法院认定李某与某村委会达成的口头买卖协议应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