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目前,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买房人同卖房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合同。卖房人一般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1)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特别是建筑面积不变或增大,而套内建筑面积反而减少的情况。发展商一般先将套内面积写得较小。
2)保修问题。要求明确维修响应(2小时),维修完毕时间(8小时),因质量问题而给住户带来的不舒适应给买方相应的补偿(100元/天)。
3)发展商所作的相关广告必须作为合同要约。
4)购房只交国家规定税费
5)解决我们关心的几大问题
A.民治大道行走安全
B.建筑期的居住安全
C.公共设施交付使用时间(重点:入伙后,售楼处不能继续占用会所)
D.架空层的使用安排
E.排洪沟的清污及美化
F.住户专车的具体安排
G.建筑物地基或公共设施地面沉降的维修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