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事项 |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
业务种类概况 |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
依法行政依据 |
《集体合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关于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审查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承办单位 |
十一楼劳动关系处 |
办理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正本或副本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工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会职工代表签字按手印); 8、劳资双方代表各选2人报送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合同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各3份(根据各自企业申报集体合同项目而定); 10、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年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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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递交资料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