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股权作为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广受关注。它是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那么,是不是只要是公司股东,就能享受优先认股权呢?任何形式的公司都会存在优先认股权吗?小编特意整理了用户通过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的提问,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公司法信息,请关注华律网免费法律咨询或法律咨询吧。
用户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其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资本时,其原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购权,法律并未作出规定。因此,我公司本次增发不设置优先认购权,并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想请教,有限责任公司难道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吗?难怪有那么一些上市公司公然违反公司法,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原来他们以为自己是不受公司法约束的另类。
律师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同属于《公司法》规范,但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法》仅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股权变动时(股权转让或新增股本等)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对股份有限公司却没有此种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