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应当记载事项
更新时间:2019-04-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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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协议除应当具备普通合伙企业应当载明的有关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除应当具备普通合伙企业应当载明的有关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人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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