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积金的定义
从会计的角度去说,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公积金制度的确立对公司的存续和发展意义重大。建立公积金制度后,当亏损出现时用以弥补亏损,就可用以充实公司资金、增强公司信用,从而避免公司经营活动出现较大的动荡,以保证债权人及社会交易的安全。另外,公司要求得长远发展,用公积金追加投资无疑是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最佳途径。
2、我国公积金的种类及其来源
(1)法定公积金:应为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3)任意公积金:顺序必须在法定公积金之后。
3、公司公积金的作用
依我国《公司法》第168条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积金的作用主要有:
(1)弥补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即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径。
(3)增加资本。公司可在需要时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一般来说,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为维护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4、公司公积金的使用
在公积金的使用上,主要是转作新增资本和弥补公司亏损,另外,公司发行新股时,可用公积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扩充资金,根据股东原持股比例发给股东新股。但公积金绝不能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