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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华
服务地区:黑龙江-佳木斯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律师简介
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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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地区:
保卫路不拾遗320号
执业律所:
黑龙江振兴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08042*********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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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可信认证:
实名、执业、平台
客户好评:
0
人
已服务:
12
人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律师解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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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想问问律师,叫他付我开发费有没有法律依据,能否使用《民法通则》九十二条的“不当得利”条款。或者,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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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依收養法第十四條收養繼子女應經生父母同意...,然生父下落不明,該如何辦理呢?可行性有多高?
答
问
被银行划为不良贷款卖给资产管理公司。我应该一次性付清全部贷款吗?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答
问
现在我在欠别人的钱,由于案件始终没有完.我又欠别人的钱,我想用我的公交车抵帐,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把我的公交车过户给别人. 十分感谢
答
问
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不是妹夫的房子他有处置权吗?那我妹妹对于他们结婚后贷款买了两处房产是否还有分割权?谢谢!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