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在欠别人的钱,由于案件始终没有完.我又欠别人的钱,我想用我的公交车抵帐,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把我的公交车过户给别人.十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7-09-23 16:12:5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个体公交车主,前一阶段我的公交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一死两伤.经交警处理后到法院宣判,主要责任由出租车承担,出租车驾驶员被判三年,出租车车主和我附带民事陪偿,现在的出租车车主在购买此出租车时又没有过户,造成原出租车车主与现在的出租车车主就陪偿一事,他俩之间在上述,但与我无关了,我同意民事陪偿,已经陪偿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