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拟修改土地出让制度 或变地方卖地财政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土部拟修改土地出让制度或改变地方卖地财政1月6日,本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形成文件,经过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委会签后,将报国务院审批实施。据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表示,“方案”将是

    国土部拟修改土地出让制度 或改变地方卖地财政
      1月6日,本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形成文件,经过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委会签后,将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据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表示,“方案”将是改变地方土地财政的开始。其中包括改革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和完善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内容。

      据悉,“方案”制定的背景是2010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发布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其中提出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问题。

    调整土地出让方式结构
    在坚持“招拍挂”的前提下,少“拍”多“招”
      上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表示,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核心内容仍然是界定国有建设用地划拨范围,继续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据中国地价网监测数据,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居住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比例在90%以上,工矿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比例在80%以上。

      土地专家邹晓云表示,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方向依然是坚持和扩大“招拍挂”出让的范围。

      不过,邹晓云表示,在当前“招拍挂”制度执行当中,存在挂牌和拍卖的比例过高,招标的比例较低的情况。

      由于土地拍卖的操作比较简单,同时也有利于推高地价,地方政府积极性一直较高。

      记者获悉,“方案”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在继续坚持“招拍挂”制度方向的前提下,调整土地出让方式的结构。

      “方案”的主要内容就包括改革“招拍挂”制度,解决当前土地出让当中,“价高者得”的情况比较多的问题。通过对于各地实行“招拍挂”制度进行法律评估和调研,得出改革和完善的办法。

      北京市在2010年试水的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法”备受国土资源部关注,也被作为“方案”的借鉴。

      2010年4月份,在“国十条”的调控背景下,北京连出几块“地王”。在此情况下,北京市推出了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法”,即尽量多使用招标的方式出让土地,而且在招标的评标当中,土地出让价格的分数占比下降。同时,采取限制地价、配建保障房面积等方法,进行招标竞争。

      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在一次向住建部汇报的会议上表示,2010年5月份以来,北京市出让的43宗居民用地37宗采用综合评标的办法,占86%,挂牌出让中,对配建公租房地块试点限地价,竞公租房面积方式;竞买报价达到预先规定的上限时,不接受更高的报价,而是配建的公租房面积多的获得土地。

      由此,北京市土地成交价明显下降。2010年4月份以来,平均楼面土地成交价由13976元降至5958元每平方米,土地成交的溢价率由119%降至27%。

    土地财政转向
    方案有望改变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方案”被寄予期望的之一,是改变地方政府依赖的卖地财政,改变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带动房价的逻辑链条。

      担任多个地方政府顾问的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李伟表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虽然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扭转,但是这种路径依赖将被调整。调整的方向包括:调整土地财政的使用方向,加大民生支出,减少城市建设支持,减少城市摊大饼发展,减少高价卖地。

      此前,财政部曾发文要求地方政府将卖地收入纳入地方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并不交出“家底”。

      在此情况下,通过国土部门的地价监测,加上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来限制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也是土地财政转向的一个标志。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近日在“汉镒金融讲坛·金融危局下的土地金融制度突破”论坛上表示,2010年,很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都创了新高,说明在现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越来越强。

      而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上述论坛上表示,将通过限制征地范围和土地储备范围,来界定地方土地财政的范围;除此以外,城市规划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规划范围内但是不属于公益项目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都应该给予其流转的政策。

      前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建议,“方案”应该将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作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规范“招拍挂”制度等方式,来逐步改革地方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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