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监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与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编制监理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调配;
3、审核由单项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
4、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开标,为业主决标提供决策意见;
5、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并完善之;
(二)各专业或单项监理工程师职责及权限
1、在总监领导下,对本专业或单项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制定本专业或单项的监理计划,经总监批准组织实施;
2、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目标划分系统;
3、根据总监安排,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本专业的工作,参与拟定承包合同条件和合同洽谈;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4、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9、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工程监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这样才是合法有效力的,这点需要打击注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