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经济解困房?
答:经济解困房是指政府针对低收入家庭专项建设的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和利用政府提供的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所购的其他住房。
2、为什么要发展建设经济解困房?
答:发展建设经济解困房的目的,是充分体现经济解困房的社会保障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3、哪些家庭可以享受经济解困房政策?
答:申请购买经济解困房或领取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的对象是须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低收入的失业职工家庭,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非农户口的已婚家庭、离异(含丧偶)带小孩的单亲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单身者;
(2)申请对象为无房户(未购买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及无商业用房等私有房屋)或危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收入在本市上一年度户均收入60%以下且未享受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
4、经济解困房的享受标准是多少?
答:购买经济解困房和领取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享受标准均为每户家庭建筑面积70平方米。
5、经济解困房的销售价格与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购买政府专项建设的经济解困房的家庭,其建筑面积享受部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同类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同时由政府给予经济解困房享受标准内实际购房价格5%的补助,在购房时直接抵扣。超享受面积部分按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计算。购买经济解困房后,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应扣除其在购房时政府给予的5%补助资金。
6、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利用政府提供的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在市场上购买住房的家庭,在经济解困房享受标准内实际购房面积部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同期经济适用房与该地段商品房的差价予以补贴,先购后补,不购不补,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领取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后不得再申请享受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
7、经济解困房或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如何申请?
答:申请人向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所在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领取并填写《临安市经济解困房申请表》或《临安市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申请表》,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或社区)审核签章后,分别交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市房改办。
8、经济解困房或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的享受资格如何认定?
答:由市政府召集召开经济解困房申请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审核认定申请人的购房或申领货币补贴资格。
9、经济解困房的产权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