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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绥化学院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教发函(2004)8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5-13

施行日期:2004-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建立绥化学院的函》(黑政函[2003]8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绥化学院,同时撤销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绥化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绥化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4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五、你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诺的2004-2007年每年增拨1000万元建设资金和绥化市政府在2003-2007年期间投入资金5000万元的建校资金,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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