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2003年饲料生产企业(第二批)免征增值税的请示》(宜国税发[2003]207号)收悉。经审查,宜宾利达利饲料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4号)规定的免税要求,同意免征2003年度增值税。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1-07
施行日期:2004-01-07
时效性:已失效
宜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2003年饲料生产企业(第二批)免征增值税的请示》(宜国税发[2003]207号)收悉。经审查,宜宾利达利饲料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4号)规定的免税要求,同意免征2003年度增值税。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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