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4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法规列表 > 正文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婚姻法变通规定

发布部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11-11-24

施行日期:2011-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1986年6月22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6年9月28日青海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8月21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修正 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四、本变通规定自报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