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十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7-30
施行日期:2020-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十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