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房屋居住权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发布部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12-09
施行日期:2020-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房屋居住权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