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勇担“服务淄博发展”使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就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对与疫情影响直接有关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现制定如下意见:
三、工作要求
17、强化检查督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案件建立台账、及时调度,实行一周一汇总,及时掌握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责。
发布部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淄中法【2020】6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2-17
施行日期:2020-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勇担“服务淄博发展”使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就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对与疫情影响直接有关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现制定如下意见:
17、强化检查督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案件建立台账、及时调度,实行一周一汇总,及时掌握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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