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三、加强司法保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13.快速解纷。对于涉疫情案件的司法确认申请,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工作,告知司法确认的法律后果,督促协议双方自觉履行,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自动履行。调解未成功的,及时依法立案。
发布部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2-18
施行日期:2020-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3.快速解纷。对于涉疫情案件的司法确认申请,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工作,告知司法确认的法律后果,督促协议双方自觉履行,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自动履行。调解未成功的,及时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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