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赌协议的效力审查
46.【名为对赌实为借贷的认定】若对赌目标在客观上不可能或几乎不可能达成,则实质上消除了所附条件的“不确定性”,其约定的违约责任就成为必然发生的结果,该部分收益即为投资方获得的固定收益,该内容已不再符合“对赌”的性质,对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个案情况认定为借贷关系。
注:
本指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为《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为《民法典》:关于《公司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简称为《公司法解释一~五》;关于《企业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简称为《企业破产法解释一~二》。
本指引主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至于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另有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而与本指引不相符的,以该特别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