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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青年教师联系培养制度

发布部门:石嘴山市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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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4-05-14

施行日期:2014-05-14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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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好的适应现代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尽快成长,稳步提升”的目标,培养会教学、乐研究的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教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

  l.引领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愿为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奉献。

  2.指导青年教师严谨治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实验,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帮助青年教师规范教学行为,夯实教学基础。实现“一年基本合格,三年胜任教学”的培养目标。

  三、联系方式方法

  1.实行“定期访问制”。学科教研员与青年教师建立联系,结合学科活动和教研工作实际,建立一种共进、互动、合作的关系,定期通过谈心、交流、指导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的迅速成长。教研员的主要任务是引导教师适应学校的管理和要求,与学校共同对教师实行多方位、全过程指导。

  2.听评课。教研员定期到校听课,对其进行教学常规指导,并及时进行点评、反馈和鼓励。

  3.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座谈会或论坛活动。

  4.明确要求。结合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发展提出的奋斗目标,与教师共同制定专业成长计划,一年基本合格,三年胜任教学。

  5.不定期地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名师辅导讲座、骨干教师示范课展示、优质课评选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培训活动,并要求青年教师在相关活动中多反思、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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