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专项配送燃料用油经营资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闽经贸市场(2003)55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23

施行日期:2003-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莆田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申报专项配送燃料用油零售企业的请示》(莆市经贸市场[2003]125号)悉。经研究,同意确认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专项配送燃料用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可持此批文向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手续,凭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重新办理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