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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3-24

施行日期:1996-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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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1996年3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庆祝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简称“庆委会”)。“庆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筹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发动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香港回归祖国的庆祝活动,筹划、组织全港性民间庆祝活动,推动各界别、各地区开展庆祝活动。  “庆委会”由香港各界人士组成,具体方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庆祝活动小组提出,报主任委员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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