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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随州、黄石三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6〕3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4-14

施行日期:2006-04-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安邦保险十堰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12号)、《关于对安邦保险随州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2号)、《关于对安邦保险黄石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3号)、《关于熊经国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11号)、《关于胡进树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0号)、《关于张世玉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三家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分别为十堰市人民南路33号四季星座二楼、随州市青年路双龙寺社区办公大楼1-3层、黄石市湖滨大道727-27号(金翌豪庭B栋二层),经营区域分别为十堰市行政辖区、随州市行政辖区、黄石市行政辖区。

三、核准熊经国、张世玉、胡进树分别为十堰中心支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四、上述三家中心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五、上述三家中心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六、上述三家中心支公司应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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