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保安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及定价形式的请示》(广市物费(2007)1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在国家和省没有新政策之前,仍按《四川省定价目录》(川价综(2007)177号)的规定,各级各类保安公司的服务及收费不纳入政府管理。
2007年8月23日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7〕24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8-23
施行日期:2007-08-23
时效性:已失效
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保安服务收费管理权限及定价形式的请示》(广市物费(2007)1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在国家和省没有新政策之前,仍按《四川省定价目录》(川价综(2007)177号)的规定,各级各类保安公司的服务及收费不纳入政府管理。
2007年8月23日
四川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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