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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楚政办发〔200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13

施行日期:2008-01-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确保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楚雄烟草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三日

楚雄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烟叶生产收购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州烟叶生产收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52分)

1. 育苗(17分)

(1)集约化育苗(5分);

(2)砂培漂浮育苗(12分);

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集约化育苗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

2. 品种结构及布局(10分)

(1)品种结构(7分)。各县、市K326品种种植面积占当年总种植面积的40%(含40%)以上计7分,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

(2)品种布局(3分)。坚持“一乡一品”或“一站一品”进行品种布局计3分。每达不到一个乡镇或烟站扣1分,扣完为止。

3. 预整地(10分)

(1)预整地时间(5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计5分。每完不成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5分)。田烟墒高达40cm,地烟墒高达35cm计5分。按抽查面积墒高每低1cm扣1分,扣完为止。

4. 中后期管理(10分)

(1)按时盖膜与揭膜(3分);

(2)留叶数、长势长相合理(2分);

(3)彻底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3分);

(4)烟叶采收结束后,100%及时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

每小项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烟草公司+村组+农户”生产组织管理模式(5分)。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烤烟种植管理协议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10分)

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折算计分。

(三)合同管理和收购总量(20分)

1. 合同管理(10分)。按《楚雄州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考核折算计分。

2. 收购总量(10分)。全面完成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总量计5分;按下达的等级和数量完成出口备货计划计5分。完不成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或有超产、上访闹事其中一项的一律计0分。

(四)收购质量(18分)

1. 收购管理(5分)。按《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08年烟叶收购管理办法》考核折算计分。

2. 等级合格率(5分)。按楚雄州烤烟质量监督检测站抽查结果,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计5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收购担烟降损(8分)。担烟降损控制在每担3元以下计8分,每高出0.01元扣0.02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收购统计定案报表为准。

(二)担烟降损以州烟草公司烟叶营销部收购定案统计数为准。

(三)生产收购措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检查考核,由州烟草公司按照烤烟生产收购各环节组织检查验收结果为准。检查验收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结合进行考核打分。

三、奖惩

(一)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其中,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10万担以上(含10万担)的县、市奖励6万元,10万担以下的县、市奖励4万元。完不成指令性计划或出口备货计划的取消该项奖励。

(二)生产收购管理考核挂钩奖励344万元。实行担烟计奖,与烟叶收购量挂钩,按生产收购管理百分制考核结果兑现。综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县、市,全额兑现应得考核奖励;考核总分低于90分的县、市,每低1分扣减应得考核奖励的2%.奖金分配方法为:州级20%(州协调领导小组25%、烟草公司75%),县、市级80%(党政部门70%、烟草公司30%)。

(三)发现劣杂品种,无论面积大小,将酌情扣减应得奖励。

四、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州烟草公司负责解释,并由州烟草公司负责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与《楚雄州2008年烟叶工作责任状》挂钩,作为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2008年烤烟生产收购考核奖励和2009年计划分配的依据。

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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