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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6)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12

施行日期:2006-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于2004年7月接收安置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山外迁移民305人。移民迁入我市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扶持措施,着力帮助移民解决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总体上看,我市三峡移民大都已安居乐业,生活水平较搬迁前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移民在生产和生活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有关三峡移民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移民帮扶致富工作。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移民稳定致富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三峡移民稳定工作在三峡工程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对移民稳定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移民稳定工作机制,把三峡移民稳定工作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把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按照“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明确帮扶责任,制定具体帮扶措施,确定专人深入移民家中,逐户制定帮扶发展计划,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移民真正能够稳得住并逐步致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一是切实管好用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制定移民扶持发展规划,分年度、分乡镇安排扶持项目,抓好移民扶持项目的落实,充分发挥移民扶持项目的效益,以此带动移民的共同致富。二是在农业生产方面,依靠农业科技部门继续加强对移民的技术培训,主要是加强对移民发展特色农业的培训,支持移民发展特种种植、养殖,充分调动移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三峡移民从事特种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市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扶持。三是鼓励移民发展经济,由市财政安排30万元资金作为三峡移民扶持生产启动资金,与省三峡移民扶持资金捆绑使用,帮助移民发展特色农业和规模农业生产。市县三峡办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在移民发展生产上,并发挥应有效益。四是鼓励支持移民经商办企业,对2006?2008年度在我市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运输的三峡移民,各级交通、工商、地税、卫生防疫等部门免收办理各种证照的工本费。五是各级政府要优先将生活困难的移民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三、发挥基层组织和干部作用,做好移民思想政治工作。当前,三峡工程建设已进入移民大规模搬迁后保持稳定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移民思想政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移民信访机构,畅通移民信访渠道,及时了解移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二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三峡移民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维护移民政策的严肃性;三要认真搞好移民矛盾、纠纷重大情况的排查,落实移民信息报告制度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各项预案;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移民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关系移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五要进一步加强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明确基层维护稳定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更好地发挥各项职能,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处理在基层。

四、加大对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移民的遵纪守法观念。一是加大对移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移民的法制观念,使移民知法、懂法、守法,既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二是重点加强对移民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移民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认识,教育移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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