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永州市芝山区地方税务局更名的请示》(永地税人函[2005]19号)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的通知》(湘政函[2005]133号),同意永州市芝山区地方税务局更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地方税务局,并相应更换机构牌子和启用新印章。
特此批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5)1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09
施行日期:2005-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永州市芝山区地方税务局更名的请示》(永地税人函[2005]19号)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芝山区更名为零陵区的通知》(湘政函[2005]133号),同意永州市芝山区地方税务局更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地方税务局,并相应更换机构牌子和启用新印章。
特此批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