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规范征管程序,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抚州市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就加强“两税”征管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将其主要做法通报如下:
一、行动早。抚州市财政局早在今年3月份就召开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度“两税”征管工作,表彰先进单位,交流各地在“两税”征收中的经验和做法,探讨进一步加强“两税”征管的措施。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进行工作部署,明确“两税”征管目标。
二、措施实。抚州市财政局就加强“两税”征管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征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征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大“两税”宣传力度,利用税收宣传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两税”宣传活动,向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宣传解释“两税”征收政策,努力创造良好的征管环境;三是加强税源调查,在掌握国土部门批准的用地面积、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许可面积、房管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前提下,做好市场调查,建立台账;四是进一步规范“先税后证、以证控税”制度,加强与房产、国土部门配合,严把“两税”征收关。
2、严格执行政策,禁止越权减免。对经过县(区)政府批准的招商引资项目需要给予税收优惠的,应该先征收,再由财政安排专项奖励,不允许直接抵免;对应税未税的单位和个人,若有关部门擅自办理了产权、土地使用手续,由办证单位负责追缴税款,税款无法追回的,由财政从办证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中抵扣。
三、力度大。抚州市财政局对各县(区)二00二年至二00五年六月省国土厅批准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进行了清理,并要求各县(区)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严格按政策要求,将该收的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园区欠缴的税款要与园区协商,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采用先征收,通过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补偿的办法,予以规范操作。
四、效果好。截至今年3月份,抚州市财政局累计完成农业税收2493万元,其中契税累计入库2227万元,同比增长26%,耕地占用税累计入库245万元,同比增长147%。
各地要进一步认清征管形势,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两税”抓紧抓好,确保“两税”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2006年5月16日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