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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黄山风景名胜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函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12-29

施行日期:2006-12-29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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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黄山风景名胜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申请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请示》(环科函(2006)366号)收悉。

根据《ISO14000国家示范区管理办法》和《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标准及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黄山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认为黄山风景名胜区符合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现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你局继续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工作,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推动黄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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