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双星DOUBLESTAR”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认定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使用在胶鞋商品上的“双星DOUBLE STAR”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双星DOUBLE STAR”商标图样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商标(1995)1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04-26
施行日期:1995-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双星DOUBLESTAR”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认定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使用在胶鞋商品上的“双星DOUBLE STAR”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双星DOUBLE STAR”商标图样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略)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