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年检结果的通报 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你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进行了1998--1999年度检查。本次年检范围包括你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和上海、深圳分部,年检内容涉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及相关业务的各个方面。
经检查,在1998--1999年度期间,你行建立了职责分明的托管机构和部门,配备了素质较高、专业性较强的管理与业务人员;有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和风险防范机制;安全保管了基金资产,有效监管了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会计核算完整、准确,准确计提了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基金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有关任职要求。
综合总结年检情况,你行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的规定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较好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年检评分结果为良好。
但是,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你行基金托管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金托管业务的开发拓展力度不够,业务开展尚显单一;对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对现行基金财务软件过于依赖、基金投资运作过程的具体技术操作不够熟练等。
希望你行在今后的基金托管工作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