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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鹤壁市郊区、鹤山区、山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1998-07-24

施行日期:1998-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根据豫民行批字〖1998〗1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鹤壁市调整部分市区行政区划的批复》,鹤壁市郊区的鹤壁集乡、姬家山乡划归鹤山区管辖,郊区的石林乡、鹿楼乡划归山城区管辖,调整人口为141,232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规定,重新确定鹤壁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39名,鹤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47名,山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65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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