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根据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你公司,收缴你公司《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一切金融业务活动。
由中国银行牵头成立清算组,负责原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在清算期间,你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照常经营。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0-11-28
施行日期:2000-11-28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撤销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根据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你公司,收缴你公司《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一切金融业务活动。
由中国银行牵头成立清算组,负责原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在清算期间,你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照常经营。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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