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上海和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通知 上海和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成为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核准你公司作为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六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二○○四年九月七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核准上海和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通知 上海和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成为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核准你公司作为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六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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