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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加强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忻办发(2007)1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4-02

施行日期:2007-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2006年11月30日,省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当前信访工作,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有效解决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突出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针对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仍居高不下的情况,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下定决心,增强信心,认清形势,加强领导,采取超常措施,扭转被动局面,建立长效机制,打一场信访工作翻身仗”的总要求,结合我市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把省委专题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经研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和规范信访秩序。

1、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会议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来访群众、会商解决信访问题制度,特别是领导接待日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首问办结率。

2、为了使各级领导认真掌握《信访条例》,尽快建立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办法和制度。从今年开始,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举办8 期《信访条例》培训班,受训人员要达到750人,参训范围是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公安局、法院领导,信访局全体人员,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或政府领导以及承办人员共计500人;市、县两级各联席会议专项小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250人。同时要学习对信访工作抓的好的省、市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市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3、对极少数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打横幅、举牌子、阻碍交通、围堵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门,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市委办公厅要迅速通知市公安局在半小时以内配足警力赶赴现场进行疏通交通、维护秩序的及时处置,同时市公安局会同市信访局抓紧制定违反《信访条例》上访人员处置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二、认真有效地做好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的接返、稳控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接返工作人员、车辆、经费等各项措施,并长期坚持下去。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苗头人员的工作,一旦发现乘车赴省进京上访,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跟踪劝返,坚决控制在当地。在党的十七大、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凡是滞留在京集体上访20人以上,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20人以上的,由相关县(市、区)委书记或市直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亲自接返,其余的由其分管领导接返;赴省集体访30人、重复集体访20人以上的,由相关县(市、区)或市直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接返;到市集体访50人、重复集体访30人以上且情绪激烈、围堵机关、经接待劝返无效的,由相关县(市、区)委书记或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接返。接到接返通知后,相关接返领导和责任单位的领导要迅速到位,组织好接返和稳控工作。

三、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市、县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包案制度,特别是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包案,认真履行职责,查办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亲自协调处理,亲自落实措施,亲自做好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真正做到息诉罢访。

四、强化服务功能,规划筹建上访群众接待大厅。为了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上访群众,规范上访行为,维护机关正常秩序,在市委机关大院的附近建一座多功能接待大厅,以便畅通渠道、分类接待、区别处置。同时,为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可由公安部门抽调警力5-7人,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维护信访秩序的“治安办公室”或驻市委机关的派出所,与信访局放在一起办公值班,方便工作。

五、突出督查重点,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凡是影响较大的到市赴省进京信访问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要将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下发挂牌督办通知单,并成立督导组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和单位做好工作,对每一批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还要全程跟踪督办,责令相关单位在一个月内报告处理结果。

六、搞好组织协调,进一步发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一是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各专项工作小组每月要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二是由市纪(监)委为牵头单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责任追究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督促检查,以《县级信访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为基础,以月追究和典型个案追究及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及时提出对相关领导责任追究的建议。对一年内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数量有三次排在全省前3位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县级考核有3次排在前5位的县(市、区),取消其“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提拔重用。对因同一问题导致3次重复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的,要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理。为了有效扭转当前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从2006年12月开始,每月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数量排在前3位的,要进行通报;2个月排在前3位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人会同市纪委一名副书记、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对其分管领导进行告诫谈话,并责令其向市联席会议做出书面检查;3个月排在前3位的,由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同其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或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并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八、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编制。按照2006年11月30日省委专题会议关于市级信访局编制要在25人以上的要求,鉴于市信访局在全省市级信访局编制偏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在现有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的基础上再增加12名全额事业编制。按照2005年3月18日省委常委会议关于增加县级信访局编制的要求,忻府区、原平、定襄、五台、代县、繁峙县信访局的编制应在7人以上,其余县信访局编制至少应在5人以上。市编委根据会议决定要研究发文增加编制。二是市、县信访局长由同级党委副秘书长或县委办副主任兼任。三是对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优秀干部,要委以重用、提拔、交流,便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时可选拔一部分后备干部轮流到信访部门锻炼,帮助工作。四是市编委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增加一名专职副主任(副县级)职数,以便于更好地加强协调。五是增加信访工作部门的经费投入。市、县(市、区)信访局业务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信访局专项信访业务经费不能低于100万元,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常设性的办事机构,其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低于40万元,两项经费合计不低于140万元。忻府区、原平、定襄信访局业务经费不能低于30万元。五台、代县、繁峙、宁武信访局业务经费不能低于25万元,其它县信访局业务经费不能低于20万元。五是要努力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按照专题会议要求,鉴于市信访局工作用车紧缺,给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增配一辆20万元的工作用车。今年,各县(市、区)要为信访局配备一辆10万元左右的工作用车。六是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要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2日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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