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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下放和变更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布部门: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7-16

施行日期:2002-07-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第二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结束,经2002年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3项,下放23项,变更 26项。

二、自公布之日起,对取消(包括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审批部门和单位要一律停止审批,也不得搞变相审批。对变更的事项,凡是移交有关部门审批的,原审批部门要停止审批,新确定的审批部门要与原审批部门搞好衔接,认真履行好审批职责;对审批变更为核准、审核或备案的事项,要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和程序,按照核准、审核或备案的规定办理。

三、对取消、下放和变更的事项,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否则,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泰安市第二批取消、下放和变更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泰安市卫生局

取消事项7项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卫生许可

2、碘缺乏地区划定

3、地方区域卫生规划

4、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评审

5、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卫生许可

6、利用新原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卫生许可

7、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二、泰安市公安局

(一)取消事项6项

1、经营原子印章业治安许可

2、公民更换出境卡

3、外国人旅行许可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许可

6、企事业单位经济民警队的建立

(二)下放县市区公安部门审批的事项6项

1、单位自建内部保安组织

2、个人饲养观赏犬

3、市外非农业户口迁入

4、异地安置退役士兵落户

5、异地安置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6、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临时住宿登记

(三)变更事项1项

经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许可(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三、泰安市计生委

取消事项1项

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经营许可

四、泰安市经贸委

取消事项11项

1、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2、包装企业生产许可

3、企业集团设立

4、企业升级

5、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投资的技改项目

6、二轻企业集体资产产权转让

7、商业网点规划及建设审查

8、地方煤矿出省煤炭计划

9、锅炉房等级评定

10、企业管理示范工程

11、节能新产品认定

五、泰安市外办(侨办)

(一)取消事项1项

泰安市泰山华文教育基地命名

(二)变更事项1项

接受华侨捐赠(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六、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取消事项13项

1、农村劳动力务工许可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

3、提前退休工种(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4、各类职业培训办班审批

5、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审批

6、建设征用占地农民"农转非"

7、单位再就业培训资金审批

8、农民轮换工转农民合同制工人

9、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审批

10、下岗职工再就业方案

11、企业内部分配方案

12、企业职工转正定级

13、外地技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核准

(二)变更事项1项

技工学校专业设置(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七、泰安市交通局

(一)取消事项22项

1、交通水运工程评奖

2、车辆价格征收车购费费基

3、车辆配件经营资格认定

4、浮桥经营企业设立

5、开设公路平交道口

6、汽车维护周期

7、浮桥经营企业停业

8、车辆购置附加费征费凭证

9、车辆购置附加费免征

10、交能科技项目立项

11、市直交通系统成立公司或局直属企业组建下属单位

12、局直属企业变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1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鉴证

14、交通归口产品生产许可

15、交通全优工程、优质工程评定

16、交通工程优秀设计评定

17、交通企业设备管理四级标准评定

18、船用产品证书

19、交通企业管理达标和管理示范企业考核认定

20、交通企业类型申报、认定

21、公路建设监理人员资格认定

22、路政人员资格认定

(二)变更事项5项

1、市内水路运输企业停业(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2、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停业(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3、渡口设置、迁移、撤销(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4、道路运输业户停业(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5、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定(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八、泰安市民政局

(一)取消事项9项

1、社团兴办实体

2、社团超标准收取会费

3、社会福利企业录用残疾人

4、社会福利企业改制

5、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备案

6、乡镇殡葬服务机构审批备案

7、社区服务中心设立

8、社区服务项目的审批

9、社团收费

(二)变更事项1项

在乡特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农转非(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九、泰安市发展计划委

(一)取消事项10项

1、投资许可证

2、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标分解下达

3、全社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指标分解下达

4、全社会房地产投资计划指标分解下达

5、全社会其他投资计划指标分解下达

6、农产品生产计划

7、一般性商品分配计划

8、企业集团实行市计划单列

9、企业规格认定

10、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联合审批(由经贸委一家审批)

(二)下放县市区计划部门审批的事项1项

国家鼓励不需要中央、省、市投资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商贸设施项目的审批

(三)变更事项1项

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十、泰安市人事局

(一)取消事项3项

1、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

2、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立审批

3、外语免试审批

(二)变更事项3项

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审批(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2、省内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省内就业协议鉴证(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十一、泰安市物价局

取消事项10项

1、宾馆、招待所客房和会议室收费

2、绸缎价格

3、餐饮价格

4、私立学校、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幼儿托儿所收费价格

5、城区蔬菜零售价格盖章控制

6、猪肉、鸡蛋零售价格控制

7、粮油主食品盖章控制

8、食糖、洗衣粉、肥皂、酱油、牛奶盖章控制

9、金饰品销售价格

10、电煤价格

十二、泰安市电信局

取消事项10项(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1、无线电寻呼业务

2、800兆赫集群电话业务

3、450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业务

4、国内甚小天线卫星终端通信业务

5、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销售和维修业务

6、可视图文业务

7、电话信息服务业务

8、在线数据库信息服务业务

9、电子信箱和语言信箱业务

10、电子数据交换业务

十三、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

(一)取消事项7项

1、渔用药物、饲料生产许可(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2、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3、外国人在我省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等活动(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4、鱼苗、鱼种、原种、良种的引进(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5、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6、在渔港内兴建设施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其它

7、核发防汛车辆通行证(由公安、交通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二)变更事项4项

1、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2、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3、堵填或废除城市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地和废除防洪围堤(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4、防洪工程等项目建设的防洪规划审查(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十四、泰安市林业局

(一)取消事项5项

1、濒危动植物种进出口许可

2、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终止

3、特许猎捕审批

4、野生植物管理(由省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5、城市以外古树名木认定

(二)下放县市区林业部门审批事项5项

1、造林验收

2、进入林区人员证明

3、生产用火许可

4、进入林区经营证明

5、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林地的占用、征用或转让

(三)变更事项4项

1、木材加工经营许可(由审批变更为核准)

2、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十五、泰安市药监局

(一)取消事项20项

1、仿制药品批准文号的审核(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2、新药批准文号的审核(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3、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审核(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4、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的审核

5、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

6、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审核

7、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8、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9、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

10、核发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11、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12、外省市药品进泰销售许可

13、医疗新产品研制计划的初审

14、药品科技成果鉴定的审核

15、医疗器械科技成果鉴定的审核

16、药品产品生产定点许可

17、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定点许可

18、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

19、所属企业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审批

20、药品储备许可

(二)变更事项1项

从业药师的资格认定(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十六、泰安市农业局

取消事项6项

1、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2、无公害农产品初审(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3、主要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许可

4、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

5、颁发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6、合作经济组织审批

十七、泰安市农机办

取消事项6项

1、脱粒机、内燃机等农业机械审验操作证

2、农业机械新产品质量鉴定(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3、农业机械修配厂(点)技术等级认定

4、农业机械修配行业厂(点)标志牌

5、换发《农机产品经营技术合格证》

6、农用柴油指标分配

十八、泰安市畜牧办

(一)取消事项4项

1、市级家畜配种经营许可

2、出口畜禽饲养场资格认证

3、出口饲养场用兽药产品及生产企业认定

4、出口饲养场用饲料产品及生产企业认定

(二)下放县市区畜牧部门审批的事项1项

动物诊疗许可

十九、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一)取消事项8项

1、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审批

2、中国专利奖、山东专利奖审批

3、专利广告审查

4、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审批

5、山东省企业专利协会会员资格认证

6、山东省专利明星企业认定

7、泰安市科技示范乡镇资格认定

8、市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单位认定

(二)变更事项3项

1、民营科技企业设立(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由审批变更为备案)

3、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由审批变更为核准)

二十、泰安市档案局

取消事项1项

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二十一、泰安市文化局

(一)取消事项6项

1、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由民政部门登记)

2、印刷内部资料审批

3、图书、报刊出租许可

4、演出经济机构设立(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5、涉外演出项目(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6、邀请港、澳台及外国演员演出(由省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二)下放县市区文化部门审批的事项5项

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2、音像制品零售、出租许可

3、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经营许可

4、图书、报刊零售许可

5、营业性个人演出许可

(三)变更事项1项

网络文化准营(由审批变更为审核)

二十二、泰安市工商局

取消事项3项

1、进口照相机备案

2、彩电专营许可

3、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

二十三、泰安市人防办

取消事项1项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

二十四、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一)取消事项9项

1、电话初装费税前扣除

2、计算机联网费税前扣除

3、软件开发费税前扣除

4、开办费税前扣除

5、固定资产修理费税前扣除

6、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税前扣除

7、租赁费税前扣除

8、信用社计算机购置费税前扣除

9、金融保险企业10万元以下装修费税前扣除

(二)下放县市区国税部门审批的事项1项

新办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十五、泰安市建设局

取消事项9项

1、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认定

2、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

3、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备案

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

5、地下工程专用设备、器材定型、生产许可

6、外国人私有房屋出租、出借备案

7、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

8、非等级施工企业资质审查

9、城市客运车保修单位资质

二十六、泰安市教育局

取消事项2项

1、全市性的中小学各类竞赛、评奖活动

2、教育网校、网站设立

二十七、泰安市环保局

(一)取消事项3项

1、丙级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认定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初步(施工)设计审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二)下放县市区环保部门审批的4项

1、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2、日排废水500吨以下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0公斤以下的排污许可

3、市控县市区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或拆除审批

4、县市区部门立项或企业自主立项及不需要立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造纸、酿造项目除外)审批

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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