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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关于颁发《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员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5-02

施行日期:1996-05-0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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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近年来,微机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不断更新,使用涉及面十分广泛,“微型计算机操作员”已成为上海市的一个新兴工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一九九三年九月我局曾颁发了《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工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现已不能适应培训考核的需要,为了使微型计算机操作员的培训和技能鉴定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我局组织上海市电子行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员技术等级标准和技术鉴定实施细则》,已经审定,现颁发施行。原《上海市微型计算机操作工等级标准和技术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

上海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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