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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28

施行日期:2006-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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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鞍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精神,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通报农民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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