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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及其配套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渝府(2004)2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26

施行日期:2004-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及其配套工程规划方案的请示》(渝规文[2004]220号)收悉。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大桥的桥型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市政府原则同意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及其配套工程规划方案。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及其配套工程涉及江北区和南岸区管辖范围,起点为江北区五里店立交、终点为南岸区黄桷湾立交,两岸接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朝天门长江大桥分为正桥、江北桥头立交、弹子石立交、黄桷湾立交、轨道线路以及相关配套工程。为了保证朝天门长江大桥通车后与五里店立交的有效转换,原则同意将五里店立交桥未完善部分纳入本工程中一并设计、施工。

二、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工程规划方案线路总长约4.259公里,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标准路线道路红线宽54米(主桥及立交段除外)。同意桥型采用中承式无推力钢箱系杆拱桥,桥主跨56米,分上下2层,桥面为双向6车道,总宽40.6米,下层桥设2车道和双向轨道交通。该桥桥梁选址、通航净空及安全保障措施按交通部(交水发[2003]620号)控制。

三、按照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大桥两端必须留足城市公共绿化用地,设计上在运用好传统手法的基础上要融合西方现代“地景”艺术手法,营造人性化的绿化景观带。结合大桥的造型,在绿化环境的同时,营造出“公园”式的绿色景观。搞好大桥灯饰工程,形成综合的景观照明效果,为城市增添亮丽的风景。根据重庆市综合交通规划,主桥是重庆市轨道交通的过江依托工程,同时由于朝天门长江大桥跨径较大,故环线轨道交通将与朝天门长江大桥采取“共存共建”的原则。考虑大桥的结构受力、轨道两岸接线和景观等方面的要求,轨道交通实施桥面下行的方案。

四、充分考虑主桥的观光功能及桥头广场和绿化、辅助设施、旅游设施及停车设施等问题,在有条件时尽可能增加观光电梯。注重轨道交通与该大桥的衔接,在交通组织、造型上形成协调的组合。

五、轨道交通的布线应与大桥及引道协调。大桥轨道交通层车行交通与江北城、南岸卫国路路网的衔接应顺畅。通过规划路网系统将两岸滨江路交通流与大桥交通流进行有效的转换。

六、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江北区、南岸区加强规划的控制和监管工作,积极配合该工程的实施,严格执行本批复,使该规划批准的各项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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