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所谓著作出租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的规定,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
著作出租权作为著作财产权之一种,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创作作品的方式取得。
通过创作作品取得出租权是最基本的方式。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1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根据这两条规定,著作出租权亦可以通过合同转让以及继承的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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