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名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非必须证书,看商标局的要求)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二、著名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著名商标转让时间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四、著名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第一, 转让著名商标的, 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如《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 “著名商标注册人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的, 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 “浙江省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浙江省著名商标的, 该商标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应当按本条例规定重新认定”; 《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 “商标所有人转让其著名商标的, 该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企业因改制发生的非交易性转让除外”; 《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著名商标的,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认定”。
第二, 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批准。如《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任何人可向认定委员会检举, 经认定委员会核实后, 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著名商标资格……无偿或低价转让其商标, 未经评估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擅自在合资、合作、联营中转让其商标的。”
第三, 转让著名商标必须经过备案。如《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著名商标转让流程并不复杂,总的来说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只需要6到10个月的时间,但值得注意的是著名商标转让之后 ,受让方在获得商标后,可能会获得该商标的人气和口碑,但是该商标的著名商标资格自动丧失。